Report 大连长兴岛综合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综合区电力配套完善工程-华一住区周边电力配套工程施工 工程编号 CM********* 工程名称 大连长兴岛综合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综合区电力配套完善工程-华一住区周边电力配套工程施工 标段编号 CM********* 标段名称 大连长兴岛综合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综合区电力配套完善工程-华一住区周边电力配套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大连安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大连长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目录 市政建设工程 开标时间 ****年**月**日 **时**分 项目辖区 长兴岛 建设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公式开始时间 ****年**月**日 公式结束时间 ****年**月**日 中标单位情况 排名 第一名 中标单位名称 大连龙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质 证书编号 企业资质 工期 ** 中标价格 *******.****** 中标价格单位 % 质量评定 合格 评审得分 企业业绩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一、项目编号:CM********* 二、项目名称:大连长兴岛综合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综合区电力配套完善工程-华一住区周边电力配套工程施工 三、中标信息 投标人名称:大连龙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 投标人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松树镇松树街***-*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大连长兴岛综合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综合区电力配套完善工程-华一住区周边电力配套工程施工 采购需求: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调整部分道路及配套等建设内容,新增电力等建设内容)、清淤工程、公共服务设施工程(新增部分卫生及配套服务设施等建设内容)和动迁。(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工程工期:**日历天。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项目经理:李强 证书编号:辽************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玉霞、张书生、王天生、李海峰、白川(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登陆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在业务模块中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