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黔南州都匀市剑江北路***号 | 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长岭南路***号茅台国际商务中心a栋**层 |
联系人: | 游先生 | 联系人: | 吴辙、李文静、杨佐洪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qq.com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财务要求 |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 |
业绩要求 |
无 |
信誉要求 |
*.商业信誉良好,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或贵州省公路局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贵州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及以上。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具有*年以上(含*年)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
人员必须填报递交投标文件时的在岗情况,在岗情况按以下标准进行分类: a. 未在任何在建项目上任职; b. 在在建项目上任主要职务,但该项目即将完工,可确保本项目中标后到位; c. 在在建项目上任一般职务,可随时调任本项目; d. 在其它投标项目上作为拟派人员,但仅任一般职务,若其先行中标,则随时调任本项目; e. 在其它投标项目上作为拟派人员,担任主要职务,若其先行中标,则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f. 其它情况。 投标人若中标,拟派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得更换(除不可抗力原因或招标人同意外),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
项目总工 | *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具有**年以上(含**年)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 评标办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信用评价等级高的投标人优先;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由评标委员会择优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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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的电子印(签)章、委托代理人的电子印(签)章或签字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应满足投标人须知第*.*.*项的要求。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个人电子印(签)章,被授权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个人电子印(签)章或签字。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加盖个人电子印(签)章。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的电子印(签)章、委托代理人的电子印(签)章或签字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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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格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或第*.*.*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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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 构成 (总分***分) |
施工组织设计:**分 主要人员:**分 纾困资金比例:*分 业绩:**分 履约信誉:*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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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标准 |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
*.*.*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名通过详细评审,不足*名时全部选取。 注: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数量大于*时,以纾困资金比例高的优先;若纾困资金比例也相同,以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高的优先;若信用评价等级也相同,以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若商务和技术得分也相同,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评审分值高的优先;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评审分值也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择优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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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 | 施工组织设计 | **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分 | 各分项均按*个等级评定: “很好”计**%~***%; “较好”计**%~**%; “一般”计**%~**%; “较差但可行”计**%~**%。 注:评分低于**%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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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分 |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分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分 |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分 |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分 | ||||||||||||||||||||||||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分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分 | ||||||||||||||||||||||||
*.*.*(*) | 主要人员 | **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基本要求得**分; *)提供*个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土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业绩得*分,最多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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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基本要求得*分; *)提供*个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土建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总工业绩得*分,最多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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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因素 | 纾困资金比例 | *分 | *)投标人填报的纾困资金比例≤*%的,每*%得*.*分; *)*%*)投标人填报的纾困资金比例>;*%的,每*%得*.*分。 *)、*)、*)目独立计算,不累计。本项最高得*分。 注:若投标人填报的纾困资金比例不为整数,则向下取整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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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基本要求得**分; *)自****年**月**日以来,每完成*个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施工业绩加*.*分,最多加*分。 注:*.项目完成时间以交工日期为准。 *.中标后将由招标人对中标单位的业绩进行核验,如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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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信誉 | *分 | 投标人的最新信用评价结果得分如下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补充*.*.*项: *.*.*主观因素(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评分不应低于其权重分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当评标委员会成员大于等于*人以上时,主观因素(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 *.*.*项细化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审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文件,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或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