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大同市御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得胜堡生态净化保护工程)监理二标,已由大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工程北起省界镇羌堡村,南至黑土墩村,长度*.*km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大同市御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得胜堡生态净化保护工程)监理二标:
该标段内容:大同市御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得胜堡生态净化保护工程)施工二标段监理服务,监理服务期限为施工总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大同市御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得胜堡生态净化保护工程)监理二标: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
*.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保护监理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必须持有岗位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工程师必须持有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人员持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环境保护监理人员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最近一次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信誉良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不良行为;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