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裕民县民政局****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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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裕民县社会福利院政府购买食堂(助餐)服务项目 | 服务对象:社会福利院区内五保供养、困难群体、日间照料、自费老人、儿童救助站人员(五保供养对象需达到标准),包括助餐点饮食配送,助餐服务由民政局按照实际人数进行补助; 购买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此项目院民满意度达到**%以上,可延期合作。 基本要求:有餐饮资质,负责人应长期在裕协调处理事务,有固定的有资质合格的人员队伍(中标后需提供),合作供应商须有资质,确保饮食安全可靠可追溯。有养老院、学校、单位等食堂供餐经验,月菜单需提前一周上交院办同意执行。 | ******.** | ****年**月 | 计划资金******元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