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铭帝皮具有限公司强制清算
转破产清算程序告知书
(****)铭帝破管字第***号
****年*月**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作出(****)粤****强清**号《裁定书》,裁定受理康娟对广州铭帝皮具有限公司(下称“铭帝皮具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年*月**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铭帝皮具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依法裁定受理铭帝皮具公司清算组(下称“清算组”)对铭帝皮具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依法指定广东康浩律师事务所作为铭帝皮具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负责铭帝皮具公司破产清算相关工作。
已于铭帝皮具公司强制清算阶段提交申报债权材料予清算组的债权人,无需重复提交申报债权材料。管理人将根据《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重新审核申报债权材料,并及时告知债权审核结果。如需补充申报债权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补充申报债权材料送达管理人。
此外,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法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具体详见(****)粤**破**-*号公告]准时出席会议。
广州铭帝皮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
附:*.(****)粤**破申**号民事裁定书
*.(****)粤**破**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粤**破**-*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