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经杨嘉桥镇新福村支两委通过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并报湘潭县杨嘉桥镇人民政府备案,决定对新福村中塘清淤及塘基整修硬化工程进行招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福村中塘清淤及塘基整修硬化工程(项目名称)以 潭县农组发【****】*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为县振兴办拨****省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来源,请按照文件填写具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①项目名称:新福村中塘清淤及塘基整修硬化工程
②项目地点:新福村安定组
③项目内容:清淤及塘基整修硬化
*、项目要求:
①施工方必须给施工人员全员购买意外保险,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流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均由施工方负责。
②严格按照预算清单内容、根据甲方的要求及相关单位工程验收标准施工。
③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二、招标事项
*、报名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
*、报名地点:湘潭县杨嘉桥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
*、报名联系人:赵雄
联系方式:***********
*、报名条件:
①投标人必须是具有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相关资质或以上资质的建筑公司。报名时须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企业的纳税证明、单位法人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法人本人不能到场的还应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根据实际情况定)
②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保证体系。
③投标人*年内没有在项目工程建设中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投标时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元,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退还。(保证金不超过投标价格*%)
三、招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活动由湘潭县杨嘉桥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主持进行。
*、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身份证;代理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投标按总工程量 ***** 元进行报价。投标报价,按以下程序确定中标人:
①以报价最接近有效报价的平均值者中标;
②当出现接近平均值上下报价的,以低于平均值者中标。
*.投标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招投标地点:
湘潭县杨嘉桥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
联系人:赵雄
联系方式:***********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五、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在中标公告无异议后,签署施工合同。
*、投标单位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单位择日重新招标)。
*、中标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严禁将承包的工程倒手转包,如遇倒手转包,应视违法合同,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附则: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湘潭县杨嘉桥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