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承包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自行勘验标的和实地调研,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交接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意向承包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包申请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承包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承包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承包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包方,则由中心按照转让底价组织交易双方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包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包方。采取网络竞价的,承包方须在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受让申请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意向承包方被确定为承包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承包合同》,并在《承包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将首年承包费、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同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中心在收到首年承包费及交易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在交易凭证出具后*个工作日内将承包费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本次转让标的承包费支付及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承包费预付、一年一付,剩余承包费承包方须在上一年度承包期到期前*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当年度承包费,当年度承包费按上一年度承包费的价格递增*%,转让方在收到承包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承包方开具发票。承包方在《承包合同》提前终止或《承包合同》到期且无续租意向后,书面向转让方提出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经转让方验收确认承包方全面履行《承包合同》约定且未发生违约情形后无息原渠道退还至承包方指定账户,如承包期满承包方未按照《承包合同》履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转让方有权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本次承包标的在转让方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且转让方收到第一年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交付手续。
*、本次经营权转让项目承包相关条件详见附件《通辽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广告经营权转让项目方案》。
*、承包相关其它条件以转让方、承包方最终签订的《承包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承包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意向承包方在被确定为最终承包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包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价款、或未按照公告要求及时交接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次承包、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受让。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须严格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承包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承包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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