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徐医附院**号楼*层新生儿ICU改造工程JSZC-******-JSZR-C****-****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号楼**楼或通过邮箱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SZR-C****-****
项目名称:徐医附院**号楼*层新生儿ICU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号楼*层新生儿ICU改造,包括(*)墙、顶全部拆除;风机盘管拆除;线路、灯具拆除。 (*)墙面一:满贴*******墙砖,墙面二:满敷设碳镁板,墙面三:玻璃隔断;主走廊顶棚采用铝单板(尺寸按设计图纸),除此之外顶棚采用*******铝扣板;地面整体自流平,铺贴PVC地板。(*)照明采用LED灯盘(尺寸按图);更换风机盘管。 (*)护士站根据确定方案考虑用材。(*)根据现场定制配套柜、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提供供应商的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扫描件加盖公章):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或****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扫描件加盖公章):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复印件加盖公章):即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供应商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号楼**楼或通过邮箱获取
方式: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投标申请书(格式不限,注明被授权人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以上资料原件复印后加盖供应商鲜章的扫描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名称为单位名称)发送至邮箱********@qq.com(发送邮件名称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或将以上资料带至现场购买采购文件,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成功后由工作人员通知缴费,支付宝或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售价:***.**元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 *号楼**楼第一会议室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号楼**层中瑞第一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前。
*.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 *号楼**楼第一会议室
(二)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孙萌 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号楼**楼。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采购意向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js_cggg/details.html?gglb=cgyx&ggid=**c*d***b*****aaad*fea*e*aa**a**
*.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萌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