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一、二期老旧小区道路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公告 辽宁省 | 辽阳市 | 弓长岭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8月23日
项目编号:JH24-211005-00699
预算金额:77.823917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4-08-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04
开标时间:2024-09-04
项目名称:平安一、二期老旧小区道路维修改造工程
联系方式
1370*******
联系人:未*
单位: 弓长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
0419********
联系人:未*
单位: 辽宁盛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平安一、二期老旧小区道路维修改造工程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平安一、二期老旧小区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采购标的)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地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平安一、二期老旧小区道路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项目主要是对弓长岭区平安一、二期小区内的道路进行维修改造,并增设雨水管网。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机动车道管沟恢复***平方米,机动车道翻建****平方米,机动车道补强****平方米,人行道翻建**平方米,拆除并新建边石***米,挖方(含拆除旧路)****立方米,调整检查井**个,挡墙维修***米;新建dn***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m,新建dn***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米,新建d***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米,新建Φ****雨水检查井*座,新建雨水口**个,现状排水沟清掏疏通***米,现状排水沟维修***米,现状排水沟盖板拆除更换***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为准)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记录及截图: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具体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的为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 **** 年*月**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省政府采购平台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省政府采购平台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弓长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辽阳市弓长岭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盛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楼*单元**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辽沈银行辽阳白塔支行
账户名称: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旭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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