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气象局房屋修缮工程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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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气象局房屋修缮工程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政采GC****-***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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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气象局房屋修缮工程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气象局房屋修缮工程项目编号:政采GC****-*** *、本项目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下午**:**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特此更正,望投标单位周知。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玮琦电话:****-******* 传真:****-******* 邮箱:********@vip.***.com ****年**月**日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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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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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号传媒大厦A座**楼 |
联系人: |
王玮琦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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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气象局、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