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名称:元江县人民法院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云南诚阳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青龙路 * 号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类 |
标段名称:元江县人民法院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
名称:元江县人民法院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
服务范围:公共区域、部分办公室、功能室、会议室、大小法庭、楼梯走道、阳台、屋顶、门窗、文化墙、卫生间、停车场、其他设施设备及公共区域等日常保洁消毒工作,垃圾废物分类、清理,消杀、灭四害等;室外绿化和室内盆花管护工作;会前会场布置、会议供水服务、会后保洁消毒消杀工作;羊街法庭定期安全巡视巡查及上报服务;因远法庭门卫值守及应急卫生保洁服务;完成采购方要求的其他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等。 |
服务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所有相关规定。 |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本次采购中,供应商应以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一旦中标,磋商最后报价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根据考核办法,第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 号)文件执行。注: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签合同,若中标人服务质量与投标承诺内容不相符或达不到采购需求,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
服务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范。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版、《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政规〔****〕* 号)的相关要求履行责任和义务,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保证完全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应物业管理服务,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管理服务,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考核。 |
李自琼、白丽清、李田兵(采购人代表)
收费标准:无
金额:*万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址:元江县兴元路 ** 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元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元江县澧江路 ** 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敏、王素
电 话:****-*******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云南省财政厅
其他附件列表:
序号 | 文件名 | 创建时间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