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叙永县康顺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 叙永县西外蔬菜批发市场 | ***,***.**元 | 其他食材(百分比):*% |
合同包*(合同包一):
货物类(叙永县康顺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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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蔬菜 | 其他食材 | 康顺 | / | *(批) | ***,***.** |
彭晓明、税小红、秦永冲(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规定和合理利润原则计算收取。对按此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元的小额零星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元计算。超出¥****.**元的按实际计算,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中标供应商:叙永县康顺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联系人:刘畅;联系方式:***********
名称:叙永县正东镇初级中学校
地址:叙永县正东镇街村
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泸州市江阳区万诚国际中心*区**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钰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