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 〕 * 号),现将霍山农商银行与霍山文峰小学及其关联集团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霍山县文峰小学申请在本行授信 *,*** 万元。经授信管理委员会会议集体研究审议同意对该公司授 信 *,*** 万元,授信期三年,贷款用途:工程维修及学生生活用品采购,贷款担保方式:质押 + 担保。霍山文峰小学及关联方集团授信共授信 *,*** 万元,其中 *,*** 万元前期已办理贷款授信,授信未到期,按原审批条件执行。本行已于 **** 年 * 月 * 日召开临时董事 会审议通过该贷款事项。
二、 交易对手情况
霍山文峰小学成立于 **** 年 ** 月 * 日,注册资本 *,*** 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保安路与纬七路交叉口,法人代表王冠华,经营范围:全日制小 学学历教育。拥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霍山文峰小学理事长及贷款担保方余海波为本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属于本行关联方。
三、 定价政策
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不存在优于一般借款人和交易对手的情形。
四、 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此次授信额度占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 *.**% ,授信额度符合监管指标。
五、 会议决议情况
霍山农商银行授信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审议同意对霍山文峰小学及其关联集团授信。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该笔授信属重大关联交易。本行将该笔关联交易经董事会下设合规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于 **** 年 * 月 * 日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六、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笔重大关联交易的关联交易公允性、合规性、内控审批程序发表书面意见,认为该笔重大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