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一、项目名称:西林县驮娘江新区易地扶贫搬迁配套物流产业中心项目二期工程
二、项目编号:E**********************
三、招标人名称:西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百色市西林县八达镇鲤城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楼
联系人及电话:梁多 ***********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迎龙路**号建通中心(竹洲大桥旁)*号楼A座**层
邮编:******
联系人:黄静
联系电话:****-*******
五、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六、更正日期:****年*月**日;
七、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更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企业获奖情况“①企业完成的工程获得“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奖”,从获奖文件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个得 分。②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地、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从获奖文件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个得 分。③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级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从获奖文件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二年的,每个得 分。④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市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从获奖文件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一年的,每个得 分。⑤企业主编或主持完成国家或行业标准,从获奖证书颁发或标准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项得 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 分。⑥企业主编或主持完成省级建设工法、标准,从获奖文件或证书颁发或标准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二年的,每项得 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 分。”
现更正为:①企业完成的工程获得“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奖”,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个得*.*分。
②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地、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个得*.*分。
③企业主编或主持完成国家或行业标准,从获奖证书颁发或标准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项得*.*分。
除以上变更外,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