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建两个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站点包含(监测站房和监测设备)采购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安徽省 | 亳州市
发布时间:3小时前
预算金额:200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新建两个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站点包含(监测站房和监测设备)采购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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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年新建两个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站点包含(监测站房和监测设备)采购服务项目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亳州市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年*月至*月政府采购意向
采购单位: 亳州市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采购项目名称: ****年新建两个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站点包含(监测站房和监测设备)采购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品目:
采购需求概况:
县生态环境分局采购****年新建两个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站点包含(监测站房和监测设备)采购服务项目。具体是:为贯彻《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五五”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监测函〔****】***号)要求,优化调整国、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促进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高质量发展,更加精准支撑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美丽安徽建设,结合涡阳县实际,依据《“十五五”安徽省国、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工作方案》,确保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等要求,完成涡阳县省控空气自动站点点位优化调整工作需要,涡阳生态环境分局计划采购新建两个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站点包含(监测站房和监测设备)采购服务项目,本项目满足《环境空气颗粒物(PM**和PM*.*)连续自动监测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NO*、O*、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第二款款第三项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书面方式进行质疑。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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