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审批信息

招标公告 江苏省 | 泰州市
发布时间:3小时前
项目名称:年产600吨汽车、家电及医疗器械用塑料零部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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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电话:****-********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年产***吨汽车、家电及医疗器械用塑料零部件项目

建设地点

泰州港经济开发区永平路北侧许庄民营经济园*号标准厂房

建设单位

泰州市政锋注塑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泰州泰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泰州市政锋注塑有限公司位于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泰州港经济开发区许庄民营经济园*号标准厂房,主要从事塑料零部件生产,其“年产****万套塑料支架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年*月经原泰州市高港区环境保护局泰高环建〔****〕第**号批复同意,于****年**月**日进行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为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公司经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数据局备案同意(备案号:泰高新数备〔****〕***号),拟投资***万元在现有厂房内建设年产***吨汽车、家电及医疗器械用塑料零部件项目。项目配备注塑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共计约**台(套)。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吨汽车、家电及医疗器械用塑料零部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注塑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丁二烯、甲苯、乙苯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串联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所采取的废气处理技术为可行技术。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有组织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丁二烯、甲苯、乙苯排放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相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因集气效率,项目有少量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丁二烯、甲苯、乙苯和颗粒物排放;因排放量较少,其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甲苯、颗粒物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非甲烷总烃、甲苯、颗粒物浓度限值,苯乙烯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苯乙烯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丙烯腈、苯系物(乙苯)能达到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中相应污染物监控浓度限值,*,*-丁二烯能达到参照的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中*,*-丁二烯监控浓度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项目运营期主要高噪声设备设施为注塑机、模温机、冰水机、空压机、冷却塔、废气处理设施风机等生产设备和公辅设施,主要设备噪声声级大体介于**~**dB(A)之间。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门窗等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和活性炭过滤棉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模头废料和废除尘滤筒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单位处置。废模具、废包装材料、废塑料边角料出售综合利用。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固废为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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