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中小学供暖煤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抚顺县中小学供暖煤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抚顺县中小学供暖煤采购项目的项目编号以招标公告中项目编号:JH**-******-*****为准。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现场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U盘(密封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文件处理。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化采购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代表人携带笔记本电脑、手机或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室进行现场解密电子文件或远程自行解密电子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投标,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在开标时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待中标后中标供应商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正*副),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版需要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印发全省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采〔****〕*** 号)、《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 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各投标供应商人员必须随时关注网上发出的补遗文件,如因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抚顺市抚顺县
联系方式:刘海军***-********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香城家园*-*号门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震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