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葫芦岛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运工程已经由辽宁省·葫芦岛市·市辖区备案。招标人为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葫芦岛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运工程第二标段、葫芦岛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运工程第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工程规模: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运工程总量为******立方米。 *.本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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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资质等级及范围: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它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企业信用等级A级及以上;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投标 | |||||||||||||||||||||||||||||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现场投标地点: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领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至**:**,下午**:**至**:** *.领取地点: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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