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宁河区社会福利院消防安全设施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天津市 | 宁河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19-05-13
预算金额:300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19-05-24
投标截止时间:2019-05-18
项目名称:宁河区社会福利院消防安全设施改造项目
联系方式
022-********
联系人:王**
招标人
022-********
联系人:刘**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施工[****]****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河区社会福利院消防安全设施改造项目 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宁审批政投[****]**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河区民政局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市财政投资:***.****万元 ,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宁河区民政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宁河区社会福利院主楼、附属楼外墙保温层、安装主楼灭火喷淋装置和消防广播系统、安装附属楼消防设施,改造疏散门和防火隔离设施及室外消防工程等,未改变原有建筑使用功能,改造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本项目投资额为***万元,资金来源为市民政局拨付。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宁河区社会福利院消防安全设施改造项目,宁河区社会福利院主楼、附属楼外墙保温层、安装主楼灭火喷淋装置和消防广播系统、安装附属楼消防设施,改造疏散门和防火隔离设施及室外消防工程等,未改变原有建筑使用功能,改造建筑面积:****.**平方米,最大跨度*.*米,建筑最高高度为**.*米,层数*层,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 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应配备:(*)正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投标资格且无在施工程记录,具备*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号文件和建筑【****】***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投标报名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报名。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年**月**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 时 * 分 至 ** 时 ** 分, 下午 ** 时 ** 分 至 ** 时 *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崇信路***号) 获取文件。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区民政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秀珍(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王建军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戴学忠(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崇信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广龙 电话:***-********
传  真:***-********
日期:**** 年 * 月 ** 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宁河区民政局          受理负责人:王建军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号

天津市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陈熙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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