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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吴中区木渎风顺道路障碍清障服务部 | ********MA*PR*XN** |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木东路***号 | **(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年清障及场地租用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年(具体起止时间以采购方实际需求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郦益、曹国强、林文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苏财购告【****】**号文件的规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照预算金额***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预算金额***万元(含)-***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金额:人民币玖仟柒佰伍拾圆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晓燕
电话:****-********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苏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