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时间:*小时前 | 公 开 人:汉中全球美购商贸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 |
钟万勤、陈锐、张侠、徐琼:
****年**月**日,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陕**破申**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彭书丽对汉中全球美购商贸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日,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陕**破**号《决定书》,指定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担任汉中全球美购商贸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执行债务人破产清算期间相关事务。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汉中全球美购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相关交接义务人并未履行企业交接义务,管理人经过前期调查后,亦未发现或接管到任何财产。管理人通过调查发现,汉中全球美购商贸有限公司股东存在未实缴注册资本的情况,相关情况已经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披露。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管理人如需追回股东未缴纳的注册资本,只能以诉讼方式进行。
根据管理人收集到的书面意见,你们四位愿意垫付诉讼费用。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会议内容,以追缴注册资本**万元(暂定)的诉讼标的计算,预计一审阶段需预交诉讼费*****元。
现管理人依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报告的《关于垫付追缴注册资本诉讼费用的方案》相关内容,郑重通知你们四人:
请你四人于****年*月**日之前,联系管理人缴纳各自应垫付的诉讼费用****元整。若管理人未在限定期限内收到全部垫付款项,且无人愿意补齐的,管理人将不再就股东未实缴出资进行诉讼,并向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届时,债权人可以自行通过诉讼方式或者通过追加被执行人的方式追究股东未出资到位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汉中全球美购商贸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