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磨店社区管理委员会****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 | 新站高新区 磨店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营服务 | 采购*家服务单位,承接新站高新区磨店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营服务。合同期一年。合同到期后,由采购人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不超过一年,最多续签*次,总合同期不得超过*年。每次续签的合同金额不得超过采购人的年度预算金额,合同单价(或费率)须与本次中标结果一致。 | ** | ****年**月 |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为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营服务,多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所承接,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磨店社区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