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人民法院审执辅助中心外包劳务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年*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JSRX-G****-****
项目名称:审执辅助中心外包劳务服务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审执辅助中心外包劳务服务,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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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
*.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线上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
*.线上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开标时解密“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周丹
地址:徐州市淮海东路**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沛县人民法院
地址:沛县沛公路*
联系方式:冯顺顺***********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荣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丹
电
江苏荣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