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A分标
中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18-09-04
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A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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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南宁市民政局委托,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对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进行了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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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GXYZ-CS-****-*** |
项目名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年**月**日 |
定标日期:****年**月**日 |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南宁市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地址:南宁市昆仑大道***号嘉和城内 |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玖万玖仟元 |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
评审专家名单:赵继红(组长)、张文敢、涂豫湘(业主代表) |
交货期/工期:成交后一年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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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五天后自行联系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
四、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号 |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涂工 ****-******* |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思贤路**号创投中心*楼***室 |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黄工、丰工****-******* |
五、监督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质疑电话:****-******* |
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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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个工作 |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 |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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