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局现场核查,下列使用单位因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相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要求,决定予以公告停用、注销,公示期*天。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鹿城区小南路***号农行大楼****室
****年第*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停用、注销处理公告.xls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