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河区疾控中心检验室通风系统及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预审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东河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17-11-19
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1345号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17-11-27
投标截止时间:2017-11-27
开标时间:2017-12-01
项目名称:东河区疾控中心检验室通风系统及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 |
东河区疾控中心检验室通风系统及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号 |
采购目录: |
工程类\其他建筑工程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室内外装饰装潢承包二级及以上且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承担本项目的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叁份:*. 营业执照(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开户许可证;*.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资质证书;*.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贰级建造师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通风系统及装饰装修工程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工作时间 |
上午*:**~**:** 下午**:**~**:**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号,传媒大厦B座****室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东河区口袋房巷**号 |
采购人联系人: |
李瑞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层****室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东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项目负责人: |
韩静茹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采购文件: |
招标公告****.doc |
项目预算合计:
|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明细清单 |
******* |
工程 |
* |
*.* |
通风系统及装饰装修工程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