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YSGL[****]***GK
二、项目名称:****年新媒体“双微”平台技术服务与内容推广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 投标总价:******(元) | 杭州央古传媒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姜家镇银峰小微企业园**号楼***室 |
*.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年新媒体“双微”平台技术服务与内容推广采购项目 | “千岛湖旅游”微信公众号 | 技术支持、平台推广、协助新闻宣传等 | 要围绕不断提升千岛湖品牌形象,大力宣传 “五个之城”新旅游品牌体系打造等重大主题,贴近受众视角、坚持内容为王,不断提升账号内容可读性和服务性,为实现千岛湖文旅体高质量发展、“世界级湖泊+度假目的地”目标助力。 | 一年 | 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
* | 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年新媒体“双微”平台技术服务与内容推广采购项目 | “千岛湖文旅体发布”微信公众号 | 技术支持、平台推广、协助新闻宣传等 | 要围绕不断提升千岛湖品牌形象,大力宣传 “五个之城”新旅游品牌体系打造等重大主题,贴近受众视角、坚持内容为王,不断提升账号内容可读性和服务性,为实现千岛湖文旅体高质量发展、“世界级湖泊+度假目的地”目标助力。 | 一年 | 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
* | 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年新媒体“双微”平台技术服务与内容推广采购项目 | “千岛湖旅游”微博号 | 技术支持、平台推广、协助新闻宣传等 | 要围绕不断提升千岛湖品牌形象,大力宣传 “五个之城”新旅游品牌体系打造等重大主题,贴近受众视角、坚持内容为王,不断提升账号内容可读性和服务性,为实现千岛湖文旅体高质量发展、“世界级湖泊+度假目的地”目标助力。 | 一年 | 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汪晓玲,梅媛媛,宋敏(第*标项采购人代表),黄书华,方桃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 | 专家* | 专家* | 专家* | 专家*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 | 杭州央古传媒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浙江研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杭州时乘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杭州阿格漫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禹谷文化创意(杭州)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服务类采购费率*.**%;
成交金额***万元至***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服务类采购费率*.**%;
成交金额***万元至****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服务类采购费率*.**%;
成交金额****万元至****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服务类采购费率*.**%;
成交金额****万元至*****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服务类采购费率*.**%;
成交金额*****万元至******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服务类采购费率*.**%;
成交金额*******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服务类采购费率*.**%;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 ***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娃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宋敏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盛联合(杭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徐建平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安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系人 :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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