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HW****-*** *、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产病床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产病床,包含所需产品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检测、验收、培训、技术支持及其他相关伴随服务等;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年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要提供的资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年度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份(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所投产品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时,须满足: ①所投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境内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②代理商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③所投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④所投产品或其生产(或经营)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可不提供备案证明材料; ********信用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或采购**将通过“****网站、“中国执****网****网站(********)和中****网(********)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购**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站(********)****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等内容,查询结果打印件或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