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农村污水处理站剩余污泥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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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需求:
★一、总则
沈阳市苏家屯区水务局拟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采购农村污水处理站剩余污泥处置项目服务。
招标范围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综合考虑,满足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规范。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执行,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供应商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一)服务范围
一次性大包方式以下项目:
农村污水处理站剩余污泥处置项目。
服务期限:*年
★(二)服务要求
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标准,合规转运及处置农村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处置路线不指定。污泥处置点必须为成交供应商投标资料中提供的环评所在地。
*、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保证把农村污水处理站生产后产生的污泥运送到合规处置地点,并保证污泥现场地面无污泥堆积,并随时冲洗地面保持干净,未经同意不得将污泥倾倒在采购人院内及落地。
*、成交供应商不准将污泥随意倾倒在污泥处置点以外任何地方,或将污泥出售给第三方,必须将污泥合规处置,如果出现随意倾倒污泥或出售污泥造成的二次污染,受到环保部门的罚款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成交供应商及农村污水处理站双方均需遵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转运联单制度。
*、在污泥场地如因中标方原因存有污泥并遇有采购人上级部门参观、检查时要及时把场地污泥清运干净,否则由农村污水处理站另行安排车辆运输,成交供应商承担费用。
*、成交供应商安排运输污泥的车辆必须各种证件、手续齐全,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持有相应驾驶证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因车辆、驾驶员等因素引起的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在日常生产中,成交供应商应加强对污泥运输车辆司机的管理,严格遵守农村污水处理站的各种规章制度和采购人得相关规定,未经污水处理厂同意不准进入各生产岗位及污水处理现场。如不听从管理以及违章操作出现人身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成交供应商应当有足够的车辆保证污泥不落地的运输,当车辆出现故障时应及时调换车辆保证正常运输,因车辆原因造成厂内污泥落地所造成的二次装运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成交供应商应对所雇用驾驶人员在污水处理厂内中的各项行为负责,在污水处理厂内出现各种违法行为、打架斗殴及各种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对污水处理厂造成不良影响或财物损坏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
*、爱护污水处理厂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污水处理厂设备设施现象,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并照价赔偿,由此造成其他损失的一并赔偿。
**、成交供应商在日常生产运行中应保持车辆干净整洁,出厂时要将车箱及轮胎冲洗干净,保持污泥场地、路面以及污水处理厂地面干净无污泥,如出现撒漏现象应及时清理。
**、成交供应商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车辆密封良好,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污染道路和环境事件以及产生的纠纷和造成交通、交警、路政、环卫、环保等部门的罚款,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运输期间所有对交通、交警等部门的对外协调处理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各类交通事故和发生的各种对外纠纷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在运输过程中因车辆装载污泥过多,对污水处理厂周边道路撒漏污泥造成车辆无法运输时,成交供应商应当自行对道路进行清理,采购人与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不承担因撒漏产生的清理道路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
价格:
★(三)固定总价
总价组成:污泥的处置费与运输费总和,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任何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污泥处置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 (*)污泥处置项目的环评验收合格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