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高淳分院食材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项目JSZC-******-NJDD-G****-****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高淳区固城湖南路**号固城湖花园**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NJDD-G****-****
项目名称: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高淳分院食材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凡是政府有关部门正在查处的企业、有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不良记录由采购方认定,若供货商承诺不属实,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入选供货商、候选供货商资格)(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高淳区固城湖南路**号固城湖花园**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
****-**-** **:**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高淳区固城湖南路**号固城湖花园**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高淳区固城湖南路**号固城湖花园**号
方式:现场获取;请供应商携带以下证明材料至招标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
单位地址:江宁区秣陵街道秣周西路*号
联系人:谢科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汇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固城湖南路**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