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号)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其中对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还应一并公开公众参与情况说明。《珠海市都威电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形成了公示稿,项目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珠海市都威电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珠海市都威电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珠海市金鼎科技工业园金恒二路**号一楼B区
*、主要建设内容:
珠海市都威电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鼎科技工业园金恒二路**号一楼B区。由于企业发展需求,建设单位投资***万元,于所在区域厂房建设珠海市都威电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租赁车间面积增加至****平方米。改扩建内容包括:减少绝缘片的产能,增加产品五金件、五金模具及其产能。本项目主要从事五金件、五金模具的生产,新增年产五金件****万件、五金模具***件,减少绝缘片****万件。
项目改扩建后总投资***万元,租赁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位于珠海市金鼎科技工业园金恒二路**号一楼B区,主要从事绝缘片、五金件和五金模具的生产,年产绝缘片****万件、五金件****万件、五金模具***件。
*、报告全本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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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 mg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