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粮油监督检测站进口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朝阳市粮油监督检测站进口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其它补充事宜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调试,保证电子设备可用。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至开标现场用CA认证进行响应文件的解密。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阳市粮油监督检测站
地 址:建设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朝阳佳策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书香欣苑A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晶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