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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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内江市市中区甜城乡居暨产业融合示范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补充和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补充条款: 为满足项目需要,投标人须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按项目行业类别分别配备专业负责人,如建筑工程专业负责人,市政工程专业负责人,农田水利工程专业负责人,公路工程专业负责人。 二、原招标文件中“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更正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公共交通工程除外)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更正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或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更正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三、原投标截止时间和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间更正为:****年 ** 月** 日*时**分,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内江鑫风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内江联合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