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决定书
(****)苏****破**号之一
****年*月**日,本院根据苏州绿色大地食品配送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苏州迪利氏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特指定仲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
二〇二五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