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咨询服务项目(双盲评审)中标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河北省 | 秦皇岛市
发布时间:01月28日
项目编号:z1303062500012001
项目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咨询服务项目(双盲评审)
联系方式
0335********
联系人:李**
招标人
0335********
联系人:李**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
z****************
二、项目名称:
秦皇岛市抚宁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咨询服务项目(双盲评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四、主要标的信息
综合评分法
货物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工程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期限 工程施工范围 工程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日期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丽敏、赵凤娥、王小薇、刘春英、李建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中标价***万元以下部分按其*.*%计取,***万-***万元部分按其*.*%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采购人自政府来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合同签订后将电子版同时传至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心完成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退还工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生态保护服务中心
地址 :秦皇岛市抚宁区长征路***号
联系方式:李建强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谊源项目管理(秦皇岛)有限公司
地址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万众大厦***
联系方式 :李凤柱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凤柱
电话:****-*******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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