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县]武宁县城防洪工程湖滨北路道路连接工程
武宁县城防洪工程湖滨北路道路连接工程施工单位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
武宁县城防洪工程湖滨北路道路连接工程招标于****年*月*日上午**:**整在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宁县分公司*开标室公开开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系统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有***家。经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确定了施工标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中标 排序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建造师 及注册执业证号 |
工期 (日历天) |
* |
河南正海实业有限公司 |
********.** |
赵亚利 豫************ |
*** |
* |
开封黄河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
********.** |
王明涛 豫************ |
原第一中标候选人取消中标资格的原因:第一中标排序人红谷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本次开标前*年内存在违法分包行为:
****年*月,龙南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在项目排查过程中,发现红谷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人才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市政园林附属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涉嫌存在违法分包行为。经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认定红谷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分包事实属实。
****年*月**日,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红谷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人民币*.**万元罚款,并按程序扣除红谷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信用分*分。
根据本次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六条失信行为否决,中标候选人在开标当日前*年内(以作出决定之日为准)有下列行为之一,受到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取消中标资格:
*. 出借、借用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的;
*. 围标、串标的;
*. 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工程的;
*. 对重(特)大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
*. 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以上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用江西”网站和各级各行业行政部门公布为准。招标人收到关于中标候选人上述行为的投诉举报后,应立即调查核实,如属实,应取消中标资格并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
按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红谷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具备中标资格。因此,取消红谷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武宁县城防洪工程湖滨北路道路连接工程的中标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公示起止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部委令第**号)的规定和程序,向如下单位投诉:
监督单位:武宁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行政监督投诉电话:****-*******
招标人:武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