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配套工程
澄清公告(四)
至各投标人:
*.澄清内容
原定开标时间为****年*月** 日*:**,现因疫情原因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投标截止时间及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原定计划工期:**天,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现改为计划工期:**天,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注:本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同等法律意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宁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陈主任
电 话:****-******
招 标 人:宁安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黑龙江省宁安市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黑龙江圣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西安区万达华府B区*-***号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