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新区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高新区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号:GX-ZC-********-**-**;
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长城路绿地蔚蓝城路口、长城路管委会路口、洪沟街、灵芝路与龙潭小学西路口、龙潭小学与龙泉路口、泰安一中西侧规划一路与南天门大街、泰安一中西侧规划一路与翠英街路口的交通管理设施提升,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 日内完工并调试完毕,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本项目属于“建筑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施工能力;
(*)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出现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报价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磋商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网上远程异地评标。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窗口综合服务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四、响应文件提交: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五、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执行远程异地评审方式。
(二)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三)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
依据泰公管联席办【****】*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行政监督部门:泰安高新区管委财政财务管理部 联系电话:****- *******。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静 联系方式:****-*******
(四)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泰安高新区
联系人:赵科长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兴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岱岳区泰山大街****号B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静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