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亭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其它公告 四川省 | 巴中市 | 巴州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7月18日
项目编号:N5119022024000066
项目名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亭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1388*******
联系人:未*
单位: 巴中市巴州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招标人
0827********
联系人:未*
单位: 四川振嘉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亭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增加实质性要求*.上传正确采购文件*.补充详细说明

更正内容:

*.*.其他要求

采购包*

一、质保期及售后要求:①产品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②成交供应商提供****小时热线服务和现场支持服务,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 二、成交后,成交供应商按响应文件及项目方案制作样品,样品验收不合格,需进行整改,连续两次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详见文件*.*.*) 三、.履约过程中,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配备人员的人身安全均由供应商自行保障。(提供承诺函) 四、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本项目产品的安装调试工作,安装调试过程中如涉及辅材的使用,需由供应商自行提供安装所需的相关辅材。安装调试所需的人工费、机具使用费用、清理费用及安装调试过程中的辅材费用应在投标报价时自行综合考虑计入相关产品的综合单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五、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因质量不合格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函) 六、本项目的报价包括为完成质保期内所有工作内容而产生直接或间接的任何费用,在质保期内,采购人将不再为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七、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有产品的运输工作,并完成产品装卸,验收合格前产品的储存保管工作由供应商负责。相关费用应在投标报价时自行综合考虑计入产品的综合单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八、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垃圾分类亭设计方案,设计方案至少包括:设计说明,设计平面图,设计立面图,设计大样图,三维立体彩色效果图(至少包含鸟瞰图)。 (*)生活垃圾分类亭特殊安装区域应有无障碍投递专项设计。(*)生活垃圾分类亭设计压花宣传板,设计方案中必须出具设计大样。 九、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巴中市巴州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地址:巴州区凤谷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振嘉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西段凯悦名城*栋**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老师

电话:****-*******

四川振嘉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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