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致各投标人:
“投控观山怡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施工”项目补充内容如下:
更正事项*: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部分"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 **:**。
现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 **:**。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现修改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更正事项*:原招标文件中商务标部分"制造商能力评价*":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具备制造电梯运行速度大于等于 **m/s 的得 * 分,不满足不得分。 证明材料:提供整梯型式试验报告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现修改为: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具备制造电梯运行速度大于等于**m/s的得*分;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具备制造电梯运行速度大于等于*m/s小于**.*m/s的得*分;制造电梯运行速度大于等于 *m/s小于*.*m/s的得*分;制造电梯运行速度大于等于*m/s小于*m/s的得*分;制造电梯运行速度小于*m/s的不得分。
其余内容不变,修改内容详见澄清后招标文件!
贵阳市锦融置业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