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祥产业园区东片区配套-中新路道路工程
更改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凭祥产业园区东片区配套-中新路道路工程(招标编号:E*******************)作如下更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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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一章*.*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各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备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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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二章*.*.*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不接受 ☑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各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备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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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七)企业财务状况 |
提供**** 年至**** 年度(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的,每年得*分,提供全部*年的财务报表的,得**分,满分**分。(注:如上一年的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及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证明。 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提供**** 年至**** 年度(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的,每年得*分,提供全部*年的财务报表的,得**分,满分**分。(注:如上一年的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及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证明。 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得** 分。若是投标当年成立的企业,其财务报表不要求经审计,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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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在同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上获悉,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招标人在网站上发布的公告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广西宁明惠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 * 月 ** 日
附件:[E**********************]凭祥产业园区东片区配套-中新路道路工程.GXC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更改通知一.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