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市朝阳区艳春小学精品录播、虚拟演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弘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与荷园路交汇处安联国际****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B****-***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艳春小学精品录播、虚拟演播设备采购及安装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录播、虚拟演播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艳春小学。
质量标准: 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经营范围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 近三年(****、****、****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须提供****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弘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与荷园路交汇处安联国际****室)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需提供)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售价:招标文件每包售价***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市朝阳区艳春小学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
联 系 人:李校长 耿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弘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与荷园路交汇安联国际大厦B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晶
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