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城区新增电子监控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结果公告 |
更正内容 |
附件 |
原评标报告第一名和第二名报价误填,经评审专家复核,采购人确认:第一名:四川光华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万元。第二名:四川惠昌建设有限公司,***.****万元。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射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地址: |
射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遂宁市射洪县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射洪市人民街***号 |
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杜萍 |
电话: |
*********** |
五、附件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