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乐至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广播电视运行维护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广播电视运行维护服务、 *项、 预算金额 *,***,***.**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我县农村广播电视信号由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乐至县分公司通过其自有的光纤、网络、同轴共缆传输到乡镇、村,优质传输着中、省、市及本地电视节目和广播信号,是唯一能合法传输本地广播电视节目的机构。 (*)我县县级广播播出机房和各乡(镇)广播传输机房基本设置在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乐至县分公司各级机房内并由其负责运行和管理,县乡村三级广播播控系统的前端设备、终端设备一直由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乐至县分公司提供信号接入、传输和运维服务。由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乐至县分公司承担广播电视运行维护主体,能保障我县广播电视系统的设备兼容、运行稳定和服务方便及时。 (*)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乐至县分公司目前实现了县域内村村通广播电视光纤,**%以上的社通光纤,传输硬件设施设备完善,广播电视信号覆盖范围广。在县域内设立有**个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开展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工作,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和维护队伍,在我县有完善的运维服务体系,能保障电视户户通、广播村村响正常运行。 (*)该项目所需的技术服务在乐至县境内具有唯一性,且多年该项目均由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乐至县分公司实施,为确保项目的连续性,拟定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乐至县分公司为单一来源供应商。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故选择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乐至县分公司为本项目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名称: 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乐至县分公司
地址: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池南路**号
****年**月**日至****年**月**日
无
联系人: 谢嘉诚
联系地址: 乐至县天池镇民乐路**号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倪老师
联系地址: 乐至县南塔街道松林街*号财政局
联系电话: ***********
论证意见上传版.pdf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