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中共金堂县委社会工作部
项目名称:中共金堂县委社会工作部****年度天府市民云金堂县特色门户提升及应用场景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年度天府市民云金堂县特色门户提升及应用场景建设服务、 *项、 预算金额 ***,***.**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是基于天府市民云金堂县特色门户及其市民服务建设基础的扩展与延伸,成都天府市民云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天府市民云平台的承建方及运营方,对整体情况的把握、对前期运营资源的链接、对运维技术的支撑能够唯一保证本次项目的持续性。且该项目是市级服务向区级的延伸,所接入天府市民云的服务及面向社区的应用需要基于市级天府市民云平台进行二次深度开发。同时天府市民云APP作为成都天府市民云服务有限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目前已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受《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保护。成都天府市民云服务有限公司依法享有天府市民云APP的各项专有权利。为保证天府市民云平台服务接入技术路径统一、平台用户信息的安全性、平台中服务稳定性、以及天府市民云软件著作权宜,天府市民云平台底层代码无法对外提供,仅授权成都天府市民云服务有限公司调用。故本项目具有唯一性。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情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之规定,本项目唯一供应商为成都天府市民云服务有限公司。
名称: 成都天府市民云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号财智中心*栋B座*楼
****年**月**日至****年**月**日
无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地址: 成都市金堂县赵镇街道十里大道一段***号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地址: 金堂县迎宾大道一段***号
联系电话: ***-********
中共金堂县委社会工作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