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发布2025年度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的公告

采购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塔城地区
发布时间:4小时前
项目名称:(一)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项目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根据《关于规范做好全区残联系统向社会力量购买残疾人服务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就****年度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一)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项目
(二)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项目
(三)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四)残疾人文化“五个一”进家庭项目
(五)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
二、申报单位资格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规定的条件。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在****年*月*日前到裕民县残疾人联合会报名并递交资料。
(二)同一单位可以申报*个或多个项目,但最多不超过*个项目。
(三)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项目申报书》(附件*)一式三份及电子档;
*.相关证明资料一份:
(*)加盖有单位公章的机构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时申领了三证合一的组织仅需提供机构登记证书)。
(*)项目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申报事项的,应同时提交由申报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
(四)项目承接单位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报经裕民县残联批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所有项目均应在规定周期内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完成后,实施机构应主动接受监督和评估。
(五)项目承接机构要根据项目内容的要求定期向裕民县残联报送相关文字和图片信息,并由裕民县残联统一对外发布。
(六)项目承接机构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入驻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并参加本项目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交易,否则成交无效。
四、评选及确定
若申报机构仅有一家,则该机构拟选定为服务机构,在裕民县残联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与我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若申报机构有两家及以上的,评选出最优的机构。最后选定服务机构后,在裕民县残联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与我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本公告由裕民县残联负责解释。
附件:*.裕民县残联****年度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汇总表.docx
*.裕民县残联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报书.docx
*.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样本).docx
*.申报单位授权委托书(样本).docx
裕民县残疾人联合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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