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于****年*月**日就雁山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雁山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GLZC****-J*-******-GLCH(重));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A分标:电脑主机、显示器、笔记本电脑、“智慧法院”平台显示系统一批;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在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采购公告。
四、谈判信息:
评审谈判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评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号创业大厦西辅楼*楼北区);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申志军、李志远、李亦涛,其中:采购人代表:李亦涛;
五、结果信息:
A分标: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瑞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七星路**号景韵世家*栋**-*号房
成交金额:陆拾陆万叁仟元整(¥******.**)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A分标(人民币):****.**元。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 * 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主任 联系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中山中路**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小赵 联系电话: ***********
监督管理部门:桂林市雁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
八、结果公告期限:自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