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开发区招商原水有限公司取水泵站迁改工程(泵站部分)施工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问:“*.*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具备*个已竣工(完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且工程应包括供(排)水规模不小于**万t/d的泵站工程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请问水电站供(排)水规模达到**万t/d的类似业绩符合要求吗?请明确。”
答:所提供证明业绩的资料能明确体现本项目类似业绩指标特征【即具备*个已竣工(完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且工程应包括供(排)水规模不小于**万t/d的泵站工程】则符合要求。因供(排)水泵站和水电站的功能不一样,因此只能是供(排)水泵站工程业绩,水电站供(排)水不能满足要求。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开发区招商原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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