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恒一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沁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年*月**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发布了“沁水县定都路(日凤线定都至东石堂段)改建工程施工二次”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澄清如下:
*、招标人下发的工程量清单***章中,其中清单***-*-a、***-*-b、***-*、***-*、***-*、***-*以总额为计量单位,工程量为空白,是否要填写数量*?还是不填数量和单价,仅填合计?
答:以总额为计量单位的可只填总价金额,具体以评标办法为准。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文件中的“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否只需按照招标人下发的工程量清单格式附投标报价汇总表和工程量清单表即可,不需再另需其他表格?
答:只需按照招标人下发的工程量清单格式附投标报价汇总表和工程量清单表即可,具体以评标办法为准.
*.交易中心下载的图纸文件,经多次尝试解压缩,均显示数据错误,无法打开图纸,请重新上传压缩数据无误的图纸文件。
答:图纸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及时下载附件。
*、招标文件第**页第*.*.*(*条)要求投标文件中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应从“电子交易平台”会员诚信库中选择并进行超链接,未标识“复印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产。请问证明材料“复印件”可以明确为哪些材料吗?还有电子交易平台中未查到会员诚信库,可以告知会员诚信库具体名称或网址吗?
答: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及时下载附件。
二、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单位为沁水县交通运输局。
电 话:****-*******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沁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局
地 址: 沁水县新建西街***号
联系人: 尉先生
电 话: **** -*******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恒一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晋城市城区文昌西街*号楼***室
联系人:余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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