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苏州绿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X* | 苏州高新区泰山路***号*号*楼(房产证*幢) | **.*(均分制) | *******.**元 |
工程类 |
名称:如皋市龙游河西侧(宁海路-影梅路)步道贯通工程 施工范围:如皋市龙游河(外城河-宁海路)段滨河步道位于河道西岸,净宽度*.*-*.*米,总长度约***m,其间含一座钢筋混凝土栈桥,采用*cm厚C**彩色透水混凝土面层,临水面采用铝合金栏杆,临岸边采用城砖墙砌筑挡墙,对原有景石进行移位和外运,原园路位置的苗木进行移栽,新铺草皮,增加景观照明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项目经理:周海山 执业证书信息:苏************ |
肖海涛、田园、胥志刚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万元(含)~***万元部分,费率为*.*%;***万元(含)~****万元部分,费率为*.**%;****万元(含)~****万元部分,费率为*.**%;)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叁仟按叁仟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本项目预算中包含此费用,响应供应商在报价中需考虑此费用的代付,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成交供应商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代理费*****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相芹
电话:***********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